前幾日 去了花蓮 為什麼去?
當然是 探望 朋友。這可是很重要的事情。
探望 朋友同時 順便 帶著 我的愛~金色三麥 兩支!
前往 ....只是為了 跟朋友喝酒。 有瘋狂嗎?
萬聖節 前夕的準備 這算啥?根本 還好,但全部的人
都說 我瘋了....千里迢迢 跑到花蓮 跟人喝酒。
怎樣?不行嗎?
為什麼 一定要 帶金色三麥去?
因為 在很多年前 我倆 曾經一起 因為這三麥 享受了第一次啤酒。
多年後 我 就突發奇想 讓我倆 再一次 享受 所謂啤酒的味道
我是沒去過 花蓮 沒錯,也是想去玩....
但沒有人 比我 更瘋狂,因為決定這次的旅行的時間
是 在出發前3天.....然後我的行程 改了六次。
唯一沒變的 就是 喝酒。其他 一直在變.....
但是 這樣 值得....扛了兩瓶金色三麥 去到另一頭的花蓮
只為了跟朋友 好好享受啤酒的味道。
這真的 很讚。 下一次 還有下一次 要再去
一起享受啤酒的味道。這是屬於我倆的味道 最初的味道。
給親愛的.....那位。愛你。
今日 停筆。明日 繼續。花蓮行 會很好看的。等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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